湛江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为国家级4A景区,为确保休闲旅游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我支队决定从2018年2月份起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内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草拟了《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草拟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修改后公布实施。有关意见可在2018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回复:1.信函,邮寄至湛江市北站路37号市交警支队9楼;2.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jgky@163.com.
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12月28日
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赤坎
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对中型及以上
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湛公交通告〔2018〕 号
湛江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为国家级4A景区,为确保休闲旅游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内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型: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货车)。
二、限制通行起始时间:2018年2月 日起。
三、限制通行时段:全天24小时。
四、限制通行范围:湛江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具体范围:海滨大道北路(不含)以东至金沙湾观海长廊观海北路、体育北路及广州湾大道金沙湾段;军民路(不含)以南至体育南路东延长路金沙湾段。
五、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通行的车辆,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从2018年2月 日零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