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公安交警部门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告示
日期:2019-03-06 13:18:41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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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动广大单位和市民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草拟了《湛江公安交警部门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可在2019年3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回复:1.信函,邮寄至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37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13室收;2.电子邮件,发送至:zjjgky@163.com. 

 

                     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3月5日

  

湛江公安交警部门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为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动广大单位和市民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如下:

一、举报权利

任何单位和市民都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凡是知道或发现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线索的人都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二、奖励标准

举报奖励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档奖励”为原则。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汽车的,每宗奖励300元;

(二)举报驾驶拼装的汽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每宗奖励300元;

(三)举报饮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每宗奖励300元;

(四)举报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每宗奖励300元;

(五)举报运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汽车未按规定申领通行证,偷运危险化学品的,每宗奖励300元;

(六)举报客运和货运汽车超员、超载,达到30%-50%的,奖励100元;超过50%以上的,奖励200元;

(七)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故意遮挡,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每辆奖励100元;

(八)举报飚车竞速,每宗奖励300元;

(九)举报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每宗奖励100元;

(十)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的,奖励金将视案件情况给予重奖。

三、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公开或匿名方式,通过下列渠道举报:

(一)电话举报。可直接拨打如下电话举报电话:湛江市公安局:110;市交警支队:(0759)3313500(交警支队值班室);各县(市)举报电话,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

(二) 微博举报:可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或@湛江交警官方微博;

(三)微信举报:可以将举报内容发至“湛江交警”微信公众号;

(四)来访举报: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民警举报;

(五)互联网邮箱举报:可以发送邮件至zjjgky@163.com举报;

(六)来信举报:邮寄地址为:赤坎区北站路37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收),邮编:524033。

四、奖励方式

(一)举报人举报内容属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核实并据此查获被举报车辆或违法人的,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有功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奖励。奖励金按照举报人的选择的方式发放;

(三)给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方式包括现金支付、账号划拨、互联网支付(含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

(四)对举报的同一交通违法行为,按举报时间先后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

五、保密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等资料。工作人员因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举报原则

举报人举报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虚构或恶意举报。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活动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领奖期限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获、核实被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后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它事项

(一)本规定只对上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奖励。对其它一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欢迎任何单位和市民积极举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表扬,不实施奖金奖励。

(二)人民警察或者在职交通协管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雇员等的举报行为不纳入奖励范围。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实施情况调整举报奖励的违法行为和奖励标准。有奖举报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3月  日


公布关于《湛江市公安局关于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结果情况


我局于2019年3月5日在门户网站“平安港城”发布《关于<湛江公安交警部门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告示》,截止至征求意见截止日2019年3月12日,未收到任何意见。


                                           湛江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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