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023号的答复(摘要)
湛公函〔2015〕131号
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023号的答复(摘要)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在325国道遂溪至黄略段黄略村路口红绿灯处安装视频监控”的建议,目前遂溪县政府已确定并会审通过在325国道麻章华晨宝马4S店至文车村红绿灯约3公里路段共安排4个治安视频监控点,其中黄略村至赤坎路九东仔村红绿灯处有2个,遂溪管辖区域两端各有1个监控点近期可安装投入使用,其余也将逐步按计划要求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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