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湛府〔2003〕8号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5号)要求,我市对2018年以往制发的涉及产权保护的政府规章、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经清理,现决定废止《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湛府〔2003〕8号),该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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