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警务公开内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日期:2011-06-29 09:21:09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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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等毒品的化学原料及配剂。
二、易制毒化学品种类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三、我国的易毒制化学品管理制度
我国对不同种类的易制毒化学品和不同的环节分别实行许可制度或者备案制度,具体如下:
按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要求,原则上所有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全部纳入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网上申请审批管理。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销环节的管理规定
(一)申请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的材料
1、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2、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五、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管理规定
(一)需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或者进行备案的情形
1、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由货主向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
2、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
(1)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
(2)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
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运输供教学、科研使用的一百克以下的麻黄素样品和供医疗机构制剂配方使用的小包装麻黄素以及医疗机构或者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麻黄素片剂六万片以下、注射剂一万五千支以下,货主或者承运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购买许可证明或者麻醉药品调拨单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4、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
(二)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或者备案证明应提交的材料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和备案证明的有效期限
1、对许可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发给一次有效的运输许可证,有效期一个月。
2、对许可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发给三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运输许可证;
3、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发给三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
4、对于领取运输许可证或者运输备案证明后六个月按照规定运输并保证运输安全的,可以发给有效期十二个月的运输许可证或者运输备案证明。
六、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如何配合公安机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报告,也可以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报告:
(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运输的;
(三)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五)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
(六)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的;
(七)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携情况不符的;
(八)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
(九)个人拾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
(十)将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
(十一)使用以伪造的申请材料骗取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十二)不提供或者提供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
(十三)提供虚假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
(十四)改换包装,不标明或者改变产品名称的;
(十五)价格、交货地点或者运输路线异常的;
(十六)违反规定现金交易的;
(十七)对所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用途或者基本商业知识不熟悉的;
(十八)其他可疑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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