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凝聚各界智慧共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可在网上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ggaqsptxxxxtgltl@163.com或传真至010-66263608。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016年12月27日。
附件:1、《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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