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9-07 16:56:29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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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4.40万元,完成预算192万元的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4.40万元,完成预算180万元的1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60.34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06万元,完成预算180万元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0%。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购买车辆5辆,共60.34万元,导致总决算数大于总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4.4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相关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60.3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5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4.06万元,2021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6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及执法执勤工作任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21年,局机关及下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主要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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