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01.08 万元,完成预算 2593.6 万元的 9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29.3 万元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381.54 万元,完成预算 2446.2万元的 97.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 574.1 万元,完成预算 205 万元的 28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807.44万元,完成预算2241.2 万元的 80.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4 万元,完成预算 118.1 万元的 16.5% 。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购买车辆指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 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381.54 万元,占 99.2% ;公务接待费支出 19.54 万元,占 0.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81.5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574.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 35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1,807.44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97 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及执法执勤工作任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9.54 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304 次,接待人数共 1,985 人。主要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