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港航分局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2 万元,完成预算2.5 万元的-18.4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2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2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2.5 万元的0% 。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根据中央编办发[2017]327号、粤机编办发[2018]213号和粤机编办发[2018]221号文件精神,2021年1月转制市局,尚未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单位,当时本单位经费均有市局直接拨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2万元,占1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6.2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 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 人。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单位交流的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