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市公安局海东分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海东分局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4 万元,完成预算1.10 万元的767.2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4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4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1.10 万元的0% 。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根据工作安排,经报请湛江市小车定编办批准,我单位完成公务用车定编工作,临时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4万元,占1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44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 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及执法执勤工作任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 面的接待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 人。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单位交流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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