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1.1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282.14 万元的99.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1.14 万元,完成预算281.14 万元的1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81.53 万元,完成预算81.53 万元的1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61 万元,完成预算199.61 万元的100.0%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 万元,完成预算1 万元的2.9% 。
2022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14万元,占1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1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81.5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5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1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 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安业务和执法执勤办案。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新丰县公安局考察组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 次,接待人数共2 人。主要包括:新丰县公安局考察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