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2,346.01万元的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3.38万元,完成预算2,300.98万元的8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77.92万元,完成预算77.92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5.46万元,完成预算2,223.06万元的87.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预算45.03万元的38.5% 。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3.38万元,占99.1% ;公务接待费支出17.32万元,占0.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77.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2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5.4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0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及执法执勤工作任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调研、上下级单位业务部署等方面的接待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15次,接待人数共1,533人。主要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调研、上下级单位业务部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