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0.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80.52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45万元,完成预算180.45万元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45万元,完成预算180.4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0.07万元的100% 。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5万元,占99.96%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0.0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巡逻、派出所出警等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交叉检查工作组就餐费用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7人。主要包括交叉检查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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