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规定,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积分制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我市城区常住人口不足300万,故不得采取积分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方式。为此,我局以上两项业务从2017年3月起停止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doc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doc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