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湛江市公安局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湛江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服务的经营能力;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的清单内容和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6、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7、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8、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9、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 21 日15时30分
地点:湛江市交警智能指挥中心车管所3楼会议室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如对本项目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可拒绝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12、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要求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
三、成交原则: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按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服务指标也相等,则由询价小组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超出采购方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明显低于货物成本的报价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说明,否则报价方案有可能不被采购方接受。
四、交货地点:湛江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通过相关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0%。
六、项目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要求完成,否则拒收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的法律及法规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一致。并符合国家和采购人提出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七、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价格/元)
湛江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总预算:¥30000。
注:预算总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包括包含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八、时间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跟随工程进度完成。
九、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特别说明:申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自行采购机构。
自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自行采购机构:湛江市公安局;
2、地址:湛江市北站路37号湛江市交警智能指挥中心车管所3楼;
3、项目咨询电话:0759-3317800。
湛江市公安局
附件:湛江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