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要求,规范我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通行、停放、消防安全、废铅蓄电池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湛江市公安局按照《湛江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湛江市公安局公开征求公众对《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电子邮箱或信函的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一)电子邮箱:zjjjfjdd@163.com;
(二)信函: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37号(交通智能指挥中心)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条例征求意见组)收(邮编524045)
特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湛江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