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9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今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解读《规划》,介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举措。
记者在会上获悉,近年来,湛江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均在94.0%以上,排在全省前列。“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创建“美丽海湾”和“红树林之城”为主线,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深度融合的理念,驱动湛江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和生态“比翼齐飞”,逐步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好愿景。
立足本土特色自设目标
湛江作为海洋大市,三面环海,海洋资源得天独厚,全市管辖近岸海域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1243.7公里,占广东省大陆海岸线的30.2%,拥有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近年来,一大批国家、省重点涉海项目在湛江投资建设,使近岸海域的环境压力增大,对海洋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海介绍,《规划》设置了“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公众临海亲海空间、入海污染治理”等4大类9项指标,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多源共治、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坚持人海和谐、坚持防控结合、加强能力建设”6个重点任务。
其中,除了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16条主要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质比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岸线生态修复长度、“美丽海湾”建设等5个硬性目标指标要求外,《规划》还增加了红树林营造修复面积、活珊瑚盖度、直排海污染源达标率、海上环卫机制等4个我市自设的目标要求。
“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红树林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徐闻珊瑚礁是中国大陆沿岸唯一发育和保存的现代珊瑚岸礁。为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监管,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规划》立足湛江实际,突出湛江特色,增加了4个自设的目标要求。”王海说。
梯次建设“美丽海湾”
《规划》提出,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作为工作主线,因地制宜,梯次建设“美丽海湾”。
经前期调研,《规划》将湛江市沿海划分为博茂港湾、湛江湾、雷州湾、外罗湾-角尾湾、东场湾、流沙湾、江洪港-乐民港、安铺湾等8个海湾。针对每个海湾,进一步划分海湾基本单元,探索建立分工明确、多方联动、顺畅高效的海湾综合治理与监管机制,形成海湾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格局。
其中,选择了金沙湾、博茂港湾、龙王湾、外罗湾和清安湾-三墩港等5个有条件的海湾单元在“十四五”期间率先创建“美丽海湾”。
据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科科长李兰涛介绍,目前,湛江正在推进吴川金海岸、雷州三吉湾、徐闻外罗湾等3个海湾单元的“美丽海湾”建设。其中,吴川金海岸项目已完成;雷州三吉湾项目正在施工;徐闻外罗湾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6月,湛江湾(赤坎至霞山段)被评选为广东省“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发挥湛江固碳先发优势
《规划》对湛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治理目标有什么促进作用?
王海表示,海洋是一个巨大的碳库,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储存在海洋中并在海洋中循环,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系统在固碳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据统计,湛江现有红树林9960公顷,占全国红树林面积的33%,占广东省红树林面积的78%,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红树林之城”。流沙湾分布有湛江雷州海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约为3370.54公顷。因此在固碳方面,我市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和先发优势。
《规划》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并重。“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探索建立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体系;实施红树林营造及修复工程,强化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尤其是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碳汇增量;推动海洋蓝碳交易,建立海洋碳监测与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治理目标。
林宇云 湛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