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09:44:17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文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湛江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湛江市公安局(https://gaj.zhanjia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湛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重点、突出抓手、努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主题主线,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矩阵联动宣传,积极向公众传递警务资讯。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信息公开,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与群众交通安全生活密切的内容,提高解读针对性。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据统计,市公安局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发布387条政府信息,网站总浏览次数达386.4万次,互动交流栏目办理网上留言办理516条;政务新媒体账号共计发布信息7323篇,总阅读量达6959.6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市公安局通过系统、信函形式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宗,上一年结转2件,按规定时限依法办结27宗。处理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栏目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份。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做到“先审后发”、“三审三校”。

  (四)信息公开平台方面。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政务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重点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始终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运营责任,切实履行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常态化管理、内容保障、健康发展等职责,促进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集约化整合清理。目前,在运营的74个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中。

  (五)监督保障方面。市公安局统筹政务网站及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运维监管工作,做到每日对网站进行巡查,每日查收网站监测报告,每周五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进行一次公安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排查,并通过人工巡检进行核验,及时对临超期(第7天未更新)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每一个账号做到一周至少一更新,已形成“每周小检查”工作常态。同时,每周五同步进行一次内容抽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单位签订2024年度政务新媒体运维责任书,压实“一把手”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1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1353

行政强制

145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75.7851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1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0

 0

0

1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1

0

0

 0

0

0

26

(七)总计

25

 1

0

 0

0

1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存在工作衔接环节薄弱、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等问题,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下阶段,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与责任制,压实各警种、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工作环节衔接,推进闭环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的关联性,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综合运用图文动画、在线访谈、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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