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湛江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6-26 17:58:24
来源:本网-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文字:【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关于湛江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2日


关于湛江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和《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湛江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办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致力提升我局政务透明度和政务服务水平。
  2.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坚持创新导向,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政府数据开放利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公众和媒体参与,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
  3.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局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显著增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联动水平明显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较为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与体制机制较为健全,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二、围绕群众关切推公开,致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4.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
各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牵头单位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收集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坚持政策公开解读常态化机制,对非涉密重大决策事项,及时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认真做好解读工作。
  5.加强执行公开。做好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基建项目和民生实事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公开。

6.推进管理公开。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除保密事项外,以清单形式公布权责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和幅度。
  7.推进服务公开。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逐步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审批服务系统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加快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融合。

8.强化结果公开。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实事、承诺事项督查落实情况公开,依法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及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9.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各领域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时间及程序要求。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强政务公开参与度和实效性
  10.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根据“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要求和部署,结合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体系建设,编制我局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制定数据资源开放和采集指引,实行数据资源动态清单管理。建立政府数据内部采集机制和市级部门交换共享机制,明确数据标准规范和安全保护准则,加强与企业、社会机构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推进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应用。

11.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交警、出入境、户政、治安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警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有局领导参与的重要政策解读每年不少于1次。
  12.加强舆情处置与回应。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及时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地各部门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承担信息发布的首要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动态发布权威后续信息。

13.扩大公众参与。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建立公众建言建议反馈机制和接受公众监督评价工作机制。积极拓宽网络问政渠道,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各地各部门要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开展开放日、主要领导接访、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深入了解民情、及时回应民声。

四、加快电子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创新
  14.加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和新技术应用,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快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警民通”APP等新媒体建设。
  15.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照省、市关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推进部门审批系统对接,分步分批推进部门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全面提升网上办事“三率一数”。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及时更新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流程图等相关资料,认真办理群众申请事项,及时回复群众的咨询、投诉。
  16.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推动大数据在政府管理、行政决策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离的网上政务服务
  五、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7.完善政务公开基础性制度。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推动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完善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加强对反映问题的跟踪处理,规范行政行为。

18.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要梳理甄别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监督检查,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19.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统一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名称标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办理事项进驻管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审批和服务事项原则上都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贯彻落实
  20.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要明确1位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指挥中心,市局机关各单位政秘部门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1.加强业务培训。充分依托市干部在线学习系统平台和市委党校、警校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项目培训内容,精心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在3年内将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 

 

 

附件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1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制定配套措施,印发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法制支队,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9年年底前完成

2

落实政策公开解读机制

法制支队,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

推进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公开

装财科,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底前完成

4

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政治处,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

法制支队,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8年年底前完成

6

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制度

法制支队,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年底前完成

7

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和审核确认

政治处、公关科,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6月底前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录入提交率和审查通过率100%

8

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

一门一网办,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9

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

政治处、公关科,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年底前完成

10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公关科、装财科、户政科

2017年年底前完成

11

结合“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要求和部署,推动数据共享和开放

信通科,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20年年底前完成

12

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制度

法制支队,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8年年底前完成

13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指挥中心、网警、公关科,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年底前完成

14

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湛江市网上信访业务系统及市长网上信箱涉及公安业务的办理

指挥中心,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年底前完成

15

规范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

法制支队,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8年年底前实现规范性文件在规定载体上统一发布率达100%

16

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完善政务微博、微信、“警民通”APP等新媒体建设

信通科、公关科

2017年年底前完成

17

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分批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

一门一网办,市局有关单位

2018年年底前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实现零次跑动

18

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信通科,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20年年底前完成

19

健全政务公开基础性制度

公关科、法制支队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性制度梳理,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善

20

健全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

公关科,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年底前完成

21

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指挥中心、政治处,市局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8年年底前完成

22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公关科,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

2017年年底前完成

23

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政治处、警校

从2017年起每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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