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4.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253.08万元的77.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1.85万元,完成预算1,213.57万元的79.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77.92万元,完成预算77.92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3.94万元,完成预算1,135.65万元的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0万元,完成预算39.51万元的31.9% 。
2023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1.85万元,占98.7% ;公务接待费支出12.60万元,占1.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77.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2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3.9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0 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及执法执勤工作任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调研、上下级单位业务部署等方面的接待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90次,接待人数共1300人。主要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和调研、上下级单位业务部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