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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湛江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湛江市公安局决定在湛江市区道路实行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中型及以上货车。其中,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予限行。
二、限行时段
市区主城区、坡头区和麻章区部分道路每天6时至22时限行。赤坎区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全天24小时限行。
三、限行范围
(一)市区主城区6时至22时限行范围:
东界线:以赤坎区海田路--振华路--海湾路--军民路--观海北路--广州湾大道-霞山区海洋路--观海路--海淀路--海滨大道海淀路口至汉口路口--东堤南路的连线为界;
南界线:以霞山区东堤南路--洪屋路--人民大道广州湾天桥路段至港务局--友谊路连线为界;
西界线:以霞山区友谊路湖光路环岛路口--建设路(不含)--东新路(不含)--椹川大道东新路路口至赤坎区北站路路口(不含)--北站路(不含)--站前路(不含)--康宁路铁路桥(不含)--麻章区瑞云路--瑞云路与228国道交叉路口的连线为界;
北界线:以麻章区瑞云北路路口至赤坎海田路路口连线为界。
(二)麻章区和坡头区6时至22时限行道路:
麻章区:瑞云路、政通路。
坡头区:南调路、灯塔路、鸡嘴山路、奋勇大道、湛江海湾大桥、海川快线大桥收费站至奋勇大道路口路段。
(三)赤坎区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24小时限行范围:
东界线:观海北路军民路口--广州湾大道体育南路口沿线海岸线;
南界线:体育南路(海滨大道路口至广州湾大道连接段);
西界线:海滨大道北(不含)--军民路至海湾路口段(不含);
北界线:海湾路--军民路(海湾路口至观海北路口)。
四、绕行路线
受限行的车辆可绕行调顺跨海特大桥、228国道、疏港大道、湛江大道等。
五、特殊通行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通行的受限行车辆,须在“交管12123”APP提前申请办理电子通行码或持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六、处罚规定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施行日期
本通告从2024年8月1日零时起施行,期限至2029年7月31日止。自施行之日起,2012年发布的《关于在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主城区对中型及以上货车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2015年发布的《关于湛江市市区扩大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区域和调整限行时间的通告》、2021年发布的《关于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湛江市公安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