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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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为国家级4A景区,为确保休闲旅游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提升旅游城市形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内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型: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货车)。
二、限制通行起始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
三、限制通行时段:全天24小时。
四、限制通行范围:湛江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具体范围:海滨大道北路(不含)以东至金沙湾观海长廊观海北路、体育北路及广州湾大道金沙湾段;军民路(不含)以南至体育南路东延长路金沙湾段。
五、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通行的车辆,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从2021年12月1日零时起施行,期限至2026年11月30日止。
特此通告。
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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